安施洛先生是安施杰灵的管理合伙人.安施洛先生是一位专长于证券和企业法的律师,他的业务内容主要集中在:证券,金融,合并和收购,以及企业代表等方面.他拥有十分广泛的代表发行人,投资者和投资银行以及各种合并,收购的实体进行各种资本募集交易的经验.
特别地,安施洛先生集中自己的业务范围在以下几点:
1) 证券,反向收购(美国本土公司同国外的公司,包括加拿大和中国公司),上市后私募融资交易以及其他企业金融业务,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注册说明书和其他1933证券法令,1934置换法令, Sarbanes-Oxley遵循法令,资金私募和各种蓝天法令,风险投资.
2) 企业方面的:合并和收购,起草和审核企业文件,企业的组成和重组.
他的业务包括在同以下方面和事项的接触中代表发行人:风险投资交易,股东和其他持股协议方,私募资金和公开股权和债权交易,以及有担保和无担保的贷款交易.他也在以下事项中代表公司:
1) 协助具有NASD资格的经纪人填写豁免表格Form 15c211而获得可以场外交易市场,粉纸市场和OTCOX市场的证券报价.
2) 列名于美国本土的政权交易所比如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.
他使用他同投资界广泛的人脉关系来把客户介绍给资金源.
在1993年建立安施杰灵公司之前,安施洛先生曾经在纽约市的Ernst & Young (也曾经叫Arthur Young & Co.)里担任过税务律师.他还曾经在Stark & Stark,一家新泽西地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里担任过资深成员.安施洛是美国数个律师协会和纽约州律师协会的成员.
安施洛先生是一位在以下方面经常的演讲者.
1) 通过反向收购上市(包括另类公开募集)和自我递交文档.
2) 上市后私募融资交易.
他同时还是一位勤奋的作者,在行业内的专门出版物比如Reverse Merger Report(反向收购报告)和the PIPEs Report(上市后私募融资报告)中发表文章.
专业团体会員:
- 纽约州律师协会
- 证券规范委员会成员
- 美国律师协议的商务法律部门
- 企业治理委员会成员
- 证券统一法令委员会成员
- 企业治理指导委员会成员
- 企业治理和企业进程委员会成员
- 新泽西州律师协会, 娱乐,艺术和体育法律部门,副主席 2000-2001
- 新泽西州律师协会,体育法部门, 主席. 1997-1998
- March of Dimes, Executive Board-Central Jersey Chapter, 1992 – 1995
- JCC of Western Monmouth County, Secretary; Executive Board, 1998 - 2001
演说活动: